教育部发布高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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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汉朝至元,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逐渐加强。
汉朝,在地方实行郡县和邦国共存的局面,而后又实行推恩令,使各个邦国实力削弱,地方实力逐渐弱于中央,中央集权制得到了加强。而在朝廷,汉武帝又设内朝,大大削弱了宰相的权利,即外朝。加强了君主专制;
隋唐时期,在地方上实行州、府、道(隋唐各不同),同样是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制,但是随后为了保卫边境而设立的节度使,就使地方上节度使的势力过于庞大,最终导致安史之乱。而中央则实行三省六部制,宰相的权利就被分割成3份,这样君主专制得到了大大地加强;
宋朝,在地方上,使用文官任职,再设4监司官,普通成为帅、漕、宪、仓。“帅”是安抚使,掌一路兵工民事,领军旅禁令,赏罚肃清。“漕”是转运使,掌财赋,领登耗上供,经费储积。“宪”是提刑按察使,掌司法,领狱讼曲直,囚徒详复。“仓”是提举常平使,掌救恤,领常平义仓,水利敛散。在军事上,频频调度地方精英士兵填充禁军,地方武官并无军权。中央集权制得到了很大的加强。但是也这因为如此,导致地方羸弱,中央机构臃肿,“三冗”的局面出现。在中央宋,虽沿唐朝制度设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但其主要职权被置于内庭的政事堂所控制;并设参知政事为副相。设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构,凡军机大事,直接对皇帝负责,宰相无权过问。设三司行使财权。其结果“中书主民,枢密院主兵,三司主财,各不想知”。又设谏院,以弹劾大臣,使宰相难以在处理朝政中施展作为,加强了君主专制;
元朝,在地方实行行省制,而这一制度沿用至今,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但在中央,元朝宰相权利过于庞大,最后导致皇帝地位频频更变,社会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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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秦时期的政治制度
1. 西周的分封制
(1)概念:又称封邦建国,是在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子国,以拱卫王室的制度。
(2)概况:①前提与目的:以井田制和宗法制为基础,以巩固周朝统治,拓展疆域为目的。②对象与内容:对同姓亲族(主体)、功臣和先代贵族分封土地和人口及物资、武装。③权利与义务:诸侯国可以拥有武装,征派赋役,在自己封疆内对下属再分封,但须承认周王权威,为周王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④作用:加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确立了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巩固了西周贵族集团等级秩序。
(3)特点:受封对象多样;周天子是最高统治者;土地与义务是周王与诸侯关系的纽带;层层封授。
(4)瓦解: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井田制的逐步崩溃、周王室势力的衰微、诸侯争霸和兼并战争的进行,导致分封制瓦解。
2.西周的宗法制
(1)概念:是周人通过血缘宗族关系来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的制度。
(2)概况:①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②内容:嫡长子继承制;严格的大小宗体系;大小宗关系具有相对性;大小宗关系既是家族等级关系,又是政治隶属关系。
(3)特点:嫡长子继承制是核心;族权与政权、财权的结合;以血缘关系来维护政治关系。
(4)影响:既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与特权,又凝聚了宗族,防止了内部纷争,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稳定与团结。
(5)与分封制的关系: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础,成为维护分封制的血缘纽带,巩固了分封制;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外在体现,二者互为表里,互相依存。
3.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1)以宗法制为核心。
(2)族权与政权结合,家国一体。
(3)分封制、宗法制、礼乐制度互为表里,紧密结合。
(4)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二、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1.含义:包括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两个概念,专制主义是就中央的决策方式而言,指皇帝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个人专制独裁,帝位实行终身制和世袭制;中央集权是就中央与地方关系而言,中央统帅地方,地方完全听命于中央。
2.形成原因:(1)经济上: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小农经济和封建地主经济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来维护他们的生产和土地所有制。(2)政治上:巩固国家统一的需要。(3)思想上:法家关于中央集权和法制的思想为其奠定了理论基础。(4)实践上:商鞅变法在地方建立县制,强化国君对国家的控制,为其提供了成功的经验。(5)秦的统一和强盛为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客观条件。
3.内容:(1)皇帝制度:皇权至上,大权独揽;“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2)中央官制:三公九卿。中央各级官员由皇帝任命并互相配合,相互牵制,保证皇权中心。(3)地方制度:郡县制。地方长官由皇帝任免,绝对服从中央。
4.特点:(1)权力高度集中,皇权至高无上。(2)地方绝对服从中央。(3)以严格的选官制度和严苛的法律为保障。⑷官员职责明确,互相牵制。
5.影响:(1)使秦朝国力增强,形成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2)有利于封建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国家的统一。(3)有利于中华民族的形成。(4)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朝所沿用。(5)极易形成暴政,激化阶级矛盾,使秦短命而亡。
三、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1.汉代
(1)中央:①建立中朝,削弱相权。武帝时“中朝”成为皇帝直接控制的中枢决策机构,三公九卿成为执行机构“外朝”。②东汉光武帝设立尚书台,取代三公权力。
(2)地方:①汉初郡县、封国并行。②武帝置刺史制度,代表中央监察地方。③武帝颁布“推恩令”并“酎金夺爵”,解除了封国军政大权。
2.隋唐
(1)中央:实行并完善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尚书省下设六部,三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既合作又牵制,保证了君权独尊,是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
(2)地方:形成州、县两级,唐中后期广置节度使,造成藩镇割据。
3.宋代
(1)中央:二府三司制。三省长官不参与政事,设中书门下为最高行政机构,掌行政权;设枢密院为最高军政机构,掌军政权;设三司使总管国家财政权。相权一分为三。
(2)地方:削夺节度使、州郡长官和武将权力。州郡直属中央,地方财赋也由中央掌握;州郡长官之下设通判,行使监督权;派文臣出任地方长官。
4.元朝
(1)中央:废三省,实行一省制。只设中书省,并统领六部。
(2)地方:实行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
5.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特点
(1)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日益加强,以皇权为核心的政体日益完备。
(2)地方必须绝对服从中央,最后听命于君主。
(3)中央对地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管理,牢牢控制了地方官吏的任免与监督权。
(4)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日益突出。
四、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
1.明朝
(1)丞相制度的废除:①原因:吸取元朝权贵专权的教训;胡惟庸案成为直接借口;根本上反映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②措施:废行省,设三司;废丞相,权分六部,由皇帝直接管理。③影响:专制皇权最终战胜相权,发展到新的高度。
(2)内阁制度的形成:①过程:明太祖设殿阁大学士以备皇帝顾问;明成祖时正式确立内阁制;明宣宗时内阁地位日益提高。②地位及作用: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或决策机构,只是备皇帝顾问的内侍机构。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
2.清朝:设立军机处
(1)原因:加强皇权;及时处理西北战事。
(2)职能:雍正帝时设立,官员职级较低,受皇帝随时召见,只是跪奏笔录,上传下达。
(3)影响: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标志着专制皇权达到顶峰。
3.影响
(1)积极: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与领土完整;有利于明清农耕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消极:封建制度日益腐朽,腐败现象严重;加强思想专制,束缚了近代文化的发展;阻碍了社会进步和资本主义萌芽;造成中国开始落后于世界潮流。
【重难核心突破】
1.西周政治体制与中央集权的区别
西周政治体制的特点是分封制与宗法制的有机结合。周王既是宗法上的天下大宗,政治上也是天下诸侯的共主和国王。国家依据宗法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确定政治等级的尊卑高下。中央对地方的统治通过宗法制得以实现,没有形成官僚系统。
秦代的中央集权体制完全抛弃了宗法关系,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基层的一整套行政管理系统。各管理层不再由世袭贵族垄断,而是由皇帝任命的大小官吏掌握。官吏只有俸禄没有封邑,官吏之间是上下级服从关系,职业官吏构成各级政府的实体,促进了官僚制度的确立。
2.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内部的两对基本矛盾是什么?其发展趋势如何?
两大基本矛盾:即中央政府与地方割据势力的矛盾;君权与相权的矛盾。
发展趋势:一是不断改革中央行政机构,特别是削弱相权,加强皇帝对中央的控制;二是不断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严密管辖;三是对人们的思想控制日益加强。结果是中央集权与皇权占了上风,皇帝越来越成为国家中枢权力体系的核心,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达到顶峰。
3.汉武帝和宋太祖为加强中央集权采取措施的比较
相同点:在中央分割宰相的权力,加强皇权;在地方削弱地方机构的权力。
不同点:在中央,汉武帝通过设立中朝决策机构来削弱宰相的权力;宋太祖则是通过分割宰相的军权、财权乃至行政权来削弱宰相权力。在地方,汉武帝主要是削弱王国势力和建立对地方官的监察机制;宋太祖则是将地方的精兵、财权、行政权都收归中央。
4.宋朝初期加强中央集权的特点和作用
(1)特点:从掌握兵权入手。唐末藩镇割据,五代十国的纷争,无不源于节度使手握重兵,因此,集中兵权是宋初统治者最关心的问题。分化事权。在中央设置二府(中书门下与枢密院)、三司(盐铁、度支、户部)分割相权,以往“事无不统”的相权一分为三。重文轻武,文人治国。宋初进一步吸取唐末以来武人称雄干政的教训,派不懂军事的文臣出任州郡长官,避免了武将拥兵作乱。
(2)作用:积极方面:消除了自中唐以来长期存在的藩镇割据的混乱局面,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也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国家政治局面得以稳定。
消极方面:造成将帅无权,指挥不灵,严重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从而加剧了边患危及,进而影响了统治的稳定,北宋最终在少数民族的打击下灭亡。同时,由于分化事权而产生的庞大臃肿的官僚机构,不仅使行政效率低下,也大大加重了国家的财政负担,造成“三冗”现象,从而激化了社会矛盾,引起北宋中期严重的社会危机。
5. 历代统治者为防止地方割据,加强地方管理的主要方式
(1)分化事权,相互牵制。如:北宋削夺节度使的实权,派文臣做知州,又设立通判监督知州。明朝废行省,设三司,相互牵制。
(2)划分适当的行政区域。如:秦朝实行郡县制;元朝实行行省制度。
(3)实行监察制度。如:两汉时设刺史;北宋设通判,监督知州。
(4)中央直接掌控地方的部分权力。如:秦朝郡守、县令直接由皇帝任免;北宋地方财政权收归中央。
(5)一些特殊的管理制度,如汉武帝的“推恩令”、“酎金夺爵”。
6.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1)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历史经过数千年的发展,从未中断,因此沿革清晰。
(2)以君权为中心,全力高度集中。鼓吹君权神授,以神权服务于君权。宣扬君令臣从,下级依附上司,全国依附君主,君主全面垄断全国的一切大权。
(3)人治高于法治。
(4)政治机构的设置相当完备,统治网络严密周全。
(5)宗法关系的残余严重影响到古代政治制度的建设,父权观念渗入到国家政治制度中。
(6)儒家经典是历代各项制度与政策的依据。
一、先秦时期的政治制度
1. 西周的分封制
(1)概念:又称封邦建国,是在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子国,以拱卫王室的制度。
(2)概况:①前提与目的:以井田制和宗法制为基础,以巩固周朝统治,拓展疆域为目的。②对象与内容:对同姓亲族(主体)、功臣和先代贵族分封土地和人口及物资、武装。③权利与义务:诸侯国可以拥有武装,征派赋役,在自己封疆内对下属再分封,但须承认周王权威,为周王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④作用:加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确立了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巩固了西周贵族集团等级秩序。
(3)特点:受封对象多样;周天子是最高统治者;土地与义务是周王与诸侯关系的纽带;层层封授。
(4)瓦解:春秋战国时期,随着井田制的逐步崩溃、周王室势力的衰微、诸侯争霸和兼并战争的进行,导致分封制瓦解。
2.西周的宗法制
(1)概念:是周人通过血缘宗族关系来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的制度。
(2)概况:①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②内容:嫡长子继承制;严格的大小宗体系;大小宗关系具有相对性;大小宗关系既是家族等级关系,又是政治隶属关系。
(3)特点:嫡长子继承制是核心;族权与政权、财权的结合;以血缘关系来维护政治关系。
(4)影响:既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与特权,又凝聚了宗族,防止了内部纷争,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稳定与团结。
(5)与分封制的关系: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础,成为维护分封制的血缘纽带,巩固了分封制;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外在体现,二者互为表里,互相依存。
3.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1)以宗法制为核心。
(2)族权与政权结合,家国一体。
(3)分封制、宗法制、礼乐制度互为表里,紧密结合。
(4)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二、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1.含义:包括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两个概念,专制主义是就中央的决策方式而言,指皇帝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个人专制独裁,帝位实行终身制和世袭制;中央集权是就中央与地方关系而言,中央统帅地方,地方完全听命于中央。
2.形成原因:(1)经济上: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小农经济和封建地主经济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来维护他们的生产和土地所有制。(2)政治上:巩固国家统一的需要。(3)思想上:法家关于中央集权和法制的思想为其奠定了理论基础。(4)实践上:商鞅变法在地方建立县制,强化国君对国家的控制,为其提供了成功的经验。(5)秦的统一和强盛为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客观条件。
3.内容:(1)皇帝制度:皇权至上,大权独揽;“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2)中央官制:三公九卿。中央各级官员由皇帝任命并互相配合,相互牵制,保证皇权中心。(3)地方制度:郡县制。地方长官由皇帝任免,绝对服从中央。
4.特点:(1)权力高度集中,皇权至高无上。(2)地方绝对服从中央。(3)以严格的选官制度和严苛的法律为保障。⑷官员职责明确,互相牵制。
5.影响:(1)使秦朝国力增强,形成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2)有利于封建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国家的统一。(3)有利于中华民族的形成。(4)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朝所沿用。(5)极易形成暴政,激化阶级矛盾,使秦短命而亡。
三、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1.汉代
(1)中央:①建立中朝,削弱相权。武帝时“中朝” 成为皇帝直接控制的中枢决策机构,三公九卿成为执行机构“外朝”。②东汉光武帝设立尚书台,取代三公权力。
(2)地方:①汉初郡县、封国并行。②武帝置刺史制度,代表中央监察地方。③武帝颁布“推恩令”并“酎金夺爵”,解除了封国军政大权。
2.隋唐
(1)中央:实行并完善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尚书省下设六部,三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既合作又牵制,保证了君权独尊,是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
(2)地方:形成州、县两级,唐中后期广置节度使,造成藩镇割据。
3.宋代
(1)中央:二府三司制。三省长官不参与政事,设中书门下为最高行政机构,掌行政权;设枢密院为最高军政机构,掌军政权;设三司使总管国家财政权。相权一分为三。
(2)地方:削夺节度使、州郡长官和武将权力。州郡直属中央,地方财赋也由中央掌握;州郡长官之下设通判,行使监督权;派文臣出任地方长官。
4.元朝
(1)中央:废三省,实行一省制。只设中书省,并统领六部。
(2)地方:实行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
5.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特点
(1)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日益加强,以皇权为核心的政体日益完备。
(2)地方必须绝对服从中央,最后听命于君主。
(3)中央对地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管理,牢牢控制了地方官吏的任免与监督权。
(4)皇权与相权的矛盾日益突出。
四、明清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
1.明朝
(1)丞相制度的废除:①原因:吸取元朝权贵专权的教训;胡惟庸案成为直接借口;根本上反映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②措施:废行省,设三司;废丞相,权分六部,由皇帝直接管理。③影响:专制皇权最终战胜相权,发展到新的高度。
(2)内阁制度的形成:①过程:明太祖设殿阁大学士以备皇帝顾问;明成祖时正式确立内阁制;明宣宗时内阁地位日益提高。②地位及作用: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或决策机构,只是备皇帝顾问的内侍机构。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不能对皇权起到制约作用。
2.清朝:设立军机处
(1)原因:加强皇权;及时处理西北战事。
(2)职能:雍正帝时设立,官员职级较低,受皇帝随时召见,只是跪奏笔录,上传下达。
(3)影响:提高了行政办事效率;标志着专制皇权达到顶峰。
3.影响
(1)积极: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与领土完整;有利于明清农耕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消极:封建制度日益腐朽,腐败现象严重;加强思想专制,束缚了近代文化的发展;阻碍了社会进步和资本主义萌芽;造成中国开始落后于世界潮流。
(1)汉到元中央政治制度的演变:
①“汉承秦制”.
②汉武帝用布衣为相;用身边的侍从、秘书为尚书令,形成“中朝”;由三公九卿组成的机构称“外朝”.
③东汉光武帝扩大尚书台的权力,形成决策的中枢机构.
④魏晋南北朝时,形成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省体制.
⑤隋唐时期,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⑥宋初,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枢密院是最高军政机构,合称“二府”.后设参知政事为副相,设三司使管理财政,削弱相权.
(2)汉到元地方政治制度的演变:
①汉初郡国二制并行.汉武帝时,解除王国军政大权,分全国为州,作为监察区,并设刺史.
②到东汉末年,州逐渐演变成地方行政区.地方行政区由郡县两制转变成州、郡、县三级.
③隋初形成洲县两级制.
④唐太宗分全国为10道,作为监察区,道逐渐成为州县之上的行政实体.唐朝中后期,设置藩镇,形成藩镇割据局面.
⑤宋朝地方行政政权分为州县两级,又将唐朝的“道”改为“路”,在州县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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